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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尼阿波利斯ICE枪击案的一些情况说明

事件简单描述——当地时间2026年1月7日上午,美国明尼苏达州明尼阿波利斯市区东34街和波特兰大道附近有一名驾驶红色本田SUV的白人女性遭到联邦警察ICE枪击身亡。根据现场视频

【事件简单描述】

当地时间2026年1月7日上午,美国明尼苏达州明尼阿波利斯市区东34街和波特兰大道附近有一名驾驶红色本田SUV的白人女性遭到联邦警察ICE枪击身亡。

根据现场视频显示,当时ICE指挥女子下车,并试图强行打开驾驶侧车门,女子拒绝下车并开始转向启动车辆,随后车头处警察开枪射击三发,一发正对挡风玻璃,两发命中车侧。中枪后车辆撞上路边,女子不治身亡。

需要说明的是网上发布的视频没有拍摄到起因,不确定是根本没拍到还是被人裁了。个人猜测是爆款视频是切过的,删除了对被害人不利的镜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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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缺失证据也许能证明被害人在当时处于什么状态,是中立的还是已经成为执法对象了。如果能有证据证明被害人当时没有阻碍执法,那ICE武力使用过当板上钉钉。当然即便证明被害人存在挑衅行为,那也只是能够解释ICE有充足理由拘捕,不足以给掰车门这种草台行为做合理化解释。

【相关方】

被控方:ICE,移民和海关执法局特工,正在明尼阿波利斯进行川总指导下的非法移民相关案件处置。

被害人:Renee Nicole Good,37岁,白人女性,美国公民,离异,有一个6岁儿子。目前可以肯定并非ICE的初始执法对象。

被害人详细信息还不确认,也不确认她是否是事发地的居民(虽然视频拍摄者一直在喊“you killed my neighbor”但这并不能证明她确实就居住在附近)。一些传统媒体报称被害人为“Legal Observer”,暂不确认指的是不是民权组织NLG的Legal Observer。如果是,那就是来跟ICE对着干的,发生冲突可以说毫不意外。

【案情相关的背景】

关于ICE和targeted ope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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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E全称是Immigration and Custom Enforcement,移民和海关执法局。ICE和CBP一样都是DHS的下属机构,二者是平行的,类似于我国移民局与海关总署。ICE与CBP的区别在于CBP主要在口岸和边境执法,而ICE美国全境内都能办案,主要针对非美国公民(非法移民)。

ICE主要业务一直就两样:ERO和羁押管理。ERO就是非法移民专项执法,羁押管理就是非法移民看守所管理。其实还有一些业务比如HSI,但这里就不展开了。作为联邦警察的ICE是中央权力插手地方管理的典型代表。

尽管ICE官网上标榜自己都是专业训练绝对严格操守懂得如何降级,但恰恰因为ICE是专业警种不像市镇警察啥都干,而且习惯于执法对象不反抗的场景所以一旦真的遇到执法对象对抗或者有热心群众搞事就会出现特别匪夷所思的烂活。上一次的ICE著名烂活就是1999年的埃连事件。

为什么现场那么多CB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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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说就是ICE缺人。ICE现在有个KPI是一年遣返一百万,要完成这个业绩人手本身就得加配。然后现在社会压力比以前飙升,ICE出门被人打的概率远超以前。ICE局长原话就是以前可能两三个人就能办的案子,现在可能需要20个人(两个人正经办案剩下的十八铜人看场子以防被偷袭)。所以很多时候你会看见ICE和HSI和CBP高强度同屏出现。

另外就是关于BORTAC。所谓战术小队,就是专门打人的更高层级武力使用的部分。BORTAC本身来源是非法移民看守所的镇暴队,就是配属给DHS部门的打手队,所以现场看见他们站岗,用胡椒球打人用催泪喷射器喷人都很正常。当前cbp领导层非常积极,非常乐意给川总当打手。

关于Stop&Frisk和警察权

ICE的警察,原则上都是有委任证的联邦警察,具备完整警察权力,包括截停搜查(Stop&Frisk)。虽然ICE不是地方警察,不负责治安甚至也不管任何州法地方法的违法行为,甚至执法对象都是外国人而不是美国公民,但同样不影响他们行使自己的权利进行截停搜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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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停搜查是美国警察基本权力,也是导致很多法律纠纷的源头。原则上截停搜查需要警察具备合理根据(probable cause)但是事实上一线的警察对此可以进行主观裁量,先执行后复议是常见现象。尽管普通美国人对于由此导致的警察权力滥用和冲突事件意见很大,但是美国的法律体系并没有在这个问题上做出任何改变。

【焦点】

鉴于警察暴力这类话题我已经写过很多了,这里推荐阅读: ,该话题在这里不再展开。

整件事的核心争论显然就是ICE能不能开枪,简单说就是能。

我知道有些法律专家在忽悠人说如果你看见蒙面暴徒要开你车们你就放心大胆开车走,这是天赋人权云云。但事实是ICE除了在加州都是可以蒙面的,这是他们自己写出来的权力,ICE局长在ABC采访中也强调了支持手下蒙面。更关键的是他们已经表明身份了是警察,警察让你停车你不停还冲撞,至少吃一个妨碍执法和一个危险驾驶。开车冲撞警察没撞到挨枪子的案例是有的,一般警察都没啥事。这是联邦警察,大概率也不会有问题。

Know Your Rights - NYCLU

在美国如果一个人身上穿着制服,写着警察字样,带着警徽,那他就是警察。除非你能火眼金睛识别假警察并且先下手为强,否则不配合的下场轻则银手镯,重则急性铅中毒。

另一个舆论点是警察医事过失(Police Medical Negligence)——现场的ICE人员拒绝路人提供医疗救治,同时自身也没有对被害人提供任何救治,只是坚持等急救员到场救治。

原则上法律要求被捕的人无论是不是有罪都得到基本人权保障。获得医疗救助也是基本人权,所以只要是合理要求警察有义务提供医疗救助。但是和警察权很多问题一样,怎么判断合理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很主观的,当事警察可以现场决定先执行。

这个案子里的ICE原则上应该是符合主观恶意导致的医事过失,但是具体判罚结果并不一定符合常理:因为这事政治性太强,最后结果无论判罚都不会是简单的常理论断而一定是交易结果,只能说非常美国特色。

部分比较领先的地方警察机构会鼓励警察参与现场救治,但是归根到底救治并非警察义务,所以使用纳洛酮等简单救助行为是鼓励的,但没有单位会鼓励警察真的当急救员。不过如果警察愿意个人冒险进行救治那么成功后大概率也会受到表彰(前提是无诉讼)。

另外在美国有专门做复议生意的律师教人如何起诉警察局控告人权侵犯,有成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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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个事情是需要注意的就是dhs作为懂王十分器重的实权单位暴力机关,这几年经历了极为剧烈的变化:

首先是边境政策180度大转弯带来的全新领导层,已经出现了边境沙皇这种诨号。这些人积极配合川总的肃反要求,积极打击非法移民,不仅喜欢大干快上而且态度都很强硬。

然后是dhs经历了一轮扩招——中央一批钱,从cbp到ICE全都扩招,有些招募广告写的堪称露骨。新加入的很多人都是为了工资进来的,更有的就是白人至上maga,属于高政治风险人群。

最后是品控问题。本身ICE的人水平就不咋地,能够把移民法业务办好就烧高香了,现在社会矛盾这么激烈的时局要让他们跟市镇警察一样去控制现场本来就约等于不可能。结果来的还是一帮速成菜鸡,不惹事已经很不错了,不能期望太高。

我之所以强调品控问题是因为明尼苏达枪击案现场出现了徒手掰车门这种草台行为。这种典型的没干过市镇警察一点耐心都没有就知道莽的丘八行为根本就不适合执法行动。

更有甚者是当天下午另一个盘问场景中出现了一个cbp直白的跟执法对象讲我听你口音就不是本地的我就觉得你不是美国人这种话。

这些例子已经足够证明现在川总麾下的军警宪特都是什么水平的货色了,在此我只能遥祝懂王江山永固一路好走。

【案件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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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尼阿波利斯市长反应很快并且态度强烈,直接在发布会上飚脏话,要求ICE赶紧滚。在美国现在这个政治格局下,忠诚不绝对就是绝对不忠诚,他为了自己的民主党富贵在自己当前位置上快速反应直接下注也是非常合理的操作。

明尼阿波利斯警察局态度要温和很多,而且发言相对中立,呼吁市民要合理合法表达情绪,避免制造冲突。后续的ABC采访中局长Ohara表示现在最担心的是警力不足无法保证秩序。

明尼苏达州总检察长在接受NPR采访时说目前还不能明确结论,但是显然涉及武力使用过当的问题,当务之急是事件需要中立且严格的调查,并明确表示不希望ICE参与调查(但是把FBI扯进来了)。NPR问州机构是否会主导调查的时候总检察长没有明确表态。

DHS官方通告写的是“使用车辆作为武器”和“特工按照所接受的训练使用武器自卫”字样。DHS部长Noem态度很强硬,说此类事件是恐怖主义行径,特工做得好没有问题。DHS的社交媒体账号一直在呼吁“Standard with ICE”,有人跟进,当然说阴阳话的更多。

川总态度应该都看了我就不说了。总之目前看这个事会成为党争新弹药,但是民主党会办成铁案后再发难还是现在就猛冲直接办成铁案还不确定。川党眼下还在各地搞选举分区重划来保证川总江山永固,但是目前还有很多地方没落实,这个事情现在出来对川党肯定是不利的,所以不排除后续可能会让Noem喂狗。但那也是后续了,现在看川总肯定是要保Noem,那既然保Noem那肯定Noem就会保涉事人员,所以现在应该都问题不大,只能是观后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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