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练为战——从闭一眼瞄准练习说起

平时我们在看一些有关警务射击训练的照片和视频时,经常可以看到练习人员闭一只眼来瞄准射击。很多人初学射击时,都知道闭上一只眼来瞄准,让精力集中在一只眼上,并排除另一只眼对



平时我们在看一些有关警务射击训练的照片和视频时,经常可以看到练习人员闭一只眼来瞄准射击。很多人初学射击时,都知道闭上一只眼来瞄准,让精力集中在一只眼上,并排除另一只眼对瞄准视像的干扰,会更容易打得准。事实上传统的射击练习口诀就是“左眼闭右眼睁,缺口对准星,准星对目标,三点线一条”,因此单眼瞄准已经成了许多人在射击时的习惯,他们在日常训练中也就习惯性地闭上了只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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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眼瞄准的射击训练

然而,射击训练时用单眼瞄准虽然容易打出好成绩,却不利于实战。这样的训练只适合于比武、竞赛和表演。奥运会射击项目要求“视力回收”,把准星缺口看清楚,把靶子看模糊,避免缺口准星不平正,因为奥运会射击比赛是要精确到10点几环的,而射击运动员的日常训练就是为了在竞技当中取得最好成绩,射击运动员平时怎么练,比赛时还怎么打,所以他们平时训练也可以闭一只眼练。

但警察的实战射击和运动员的比赛是不一样的,警察训练射击是为了更好的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警察在执法过程中开枪是武力使用的最高级别,这种情形通常都是人民群众或警察自身的生命安全正遭受严重威胁,在这种紧急情况下只能使用概略瞄准的射击方法,有时甚至要抢先开枪来压制罪犯的行为,比如像周克华案、昆明火车站三○一事件等等,像这些情形都是突然开枪射击的,因为正在实施犯罪的嫌疑人是不会给你机会像运动员一样摆正姿势、再闭上一只眼、然后视力回收把靶子看模糊、把准星缺口看清楚再细瞄细扣地进行射击。所以大部分警察开枪的案例都是使用指向性射击的方法来制止犯罪的。

其实眼睛它有两个功能——一个是视觉功能、另一个是平衡功能。当闭上一只眼后,视场就会减少近一半,当视场变窄后,也就意味着危险系数增加一倍,因为你的左侧有任何的危险都无法第一时间发现,而且也影响到与队友之间的战术配合。另外,当闭上一只眼睛只有一侧视野时,人的平衡能力也会下降,这样就会影响到战术动作的协调性和灵活性。打个比方说,当人在闭上一只眼走路就会容易走偏,就是因为他的平衡感与平常睁开双眼时的状态不一样,因此影响到他的感官能力和左右两侧肢体的协调。在靶场使用固定姿势练习射击时,这样的平衡感影响可以忽略不计,然而在实战当中,整个身体都在运动当中,就需要瞄准射击与战术动作协调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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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击运动员在比赛场上必须使用固定姿势射击,而且也允许单眼瞄准。但事实上长时间闭起一只眼确实会影响人的平衡感和身体协调能力,因此近些年来射击运行员流行的是利用固定在头上的遮光片挡住左眼的视线来达到单眼瞄准的效果。


另一方面,公安特警在建筑物内执行抓捕暴恐分子的突入任务时,就更不能闭一只眼了。一方面,这样会影响在楼道中搜索目标时的视场,不能立即发现一侧突然出现的敌情或与队员战术配合的协同,另一方面,搜索目标时人是处在运动状态中,这时候如果闭上一只眼,就会由于平衡感与平时状态不一样,影响到正常动作的发挥。即使是射击位置比较固定的公安特警狙击手,他们在实战当中同样需要对周边环境的观察,及时发现情况变化。

但在实战当中,无论是我还是我所带过的队员在突入、搜索、狙击都是睁开双眼瞄准射击。都没有人使用闭上一只眼瞄准射击的方法。

然而,笔者在现实中却遇到一些比较顽固的人(同行),在向他们建议采用双眼瞄准进行射击训练时,却说“不习惯”、“打不准”,拒绝采用这种练习方式。另一方面,有些单位在平时训练考核时只要求高环数,不管你是用双眼还是单眼瞄准,是否贴近实战,只是一味追求达标率、优秀率。实际上他们之所以坚持错误的训练动作,就是怕改了之后会导致考核或比武成绩下降。然而当这些人在执勤当中如果遇上需要开枪的紧急情形,往往就没有平时训练的条件允许他细瞄细扣了。

其实练习双目瞄准并不难,只需要把注意力集中在右眼上,左眼只是起辅助余光的作用,然后反复多练几次就能习惯了。有的人说双目瞄准时目标会有重影的,那是因为他训练时没有从思想上进入这种状态。如果站在靶位上,先在脑海里过一遍注意力集中在右眼的细节,然后再举枪瞄准,重影的现象就会排除。只要这样多练几次,就能养成新的习惯,以后枪一举起就会自动把注意力集中在右眼上,不再需要刻意地心理暗示自己把注意力集中在右眼上,也不会再出现目标重影现象。

没练过双眼瞄准的人,在实战中需要指向性射击时,命中率极低。有多次案例中,警察向近距离移动中的嫌疑犯连续射击多枪均没有命中目标。正是因为训练方法不恰当,结果走进了“年年训练打基础,年年基础不牢靠”的怪圈,所以真到了需要应用的时候,就出现各种打不准的情况。

其实本文要讲的并不只是双眼瞄准练习的问题,而是要从这个问题引申出去,警察平时的训练是为了什么?是为了实战还是为了考核?俗话说练为战,平时训练应结合实战案例,主动调整训练方法,以适应实战应用。所以在训练场上就应该模拟实战的训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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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警察的射击训练要求像实战一样,不仅是双眼瞄准,而且会训练多种姿势,包括利用不同的掩体进行射击。


其实笔者曾经参加过2017年8月在美国洛杉矶举行的第17届世界警察和消防运动会的PPC(Precision Pistol Competition)项目的比赛,也观察了PAP(Police Action Pistol)项目的比赛,在这些比赛中,所有的警察选手都是双目瞄准射击的。而且这些比赛项目的设计,也是模拟了实战条件进行设计,其赛例的设计也不适合闭一只眼瞄准进行射击。这说明,即使是考核或比武,也可以采用贴近实战的方式进行的。其实,如果考核和比武的规则上对射击姿势和瞄准方式有必须睁开双眼瞄准的规定的话,那么那些“不习惯”的射手恐怕也不得不改变他们的训练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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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在第17届世界警察和消防运动会上观看的PAP项目,图中为香港代表队选手


其实,按照运动队思维进行训练的,不仅仅体现在闭一只眼瞄准的射击训练上。在不少单位,平时训练都是在固定场地、固定距离、固定姿势、固定目标的。然而通常这些训练后走上工作岗位的警察在实战当中遇到需要用枪的情形时,却没有一次是完全相同的。

而且,靶场养成的习惯是会影响实战当中的表现的,如果从来没有把训练当实战来练的,那么在遇到实战时就可能出问题。美国曾经有一起公路巡警与罪犯枪战的案例,有一名使用转轮手枪的警察被罪犯打死,事后检查时发现他的裤兜里有空弹壳,原来他在靶场练习时总会把退下来的弹壳用手掌接住,先装进裤兜里再重新装上新的子弹,结果到了实战时,仍然无意识地浪费了宝贵的几秒钟来完全这一组动作,这样他就错过了反击的最佳时机而被罪犯射中了。

而国内有一起案例,一名警察在开枪击倒嫌疑犯后,不知该怎么处置刚射击完的手枪。因为他平时在靶场里的习惯是弹匣里的子弹每次都一定打光,打光后手枪一定是搁在桌面上。而且他除了练习过怎样瞄准和扣扳机之外,没人告诉过他怎么使枪支处于安全状态,结果这次遇到实战中他的弹匣没打光就击倒了嫌疑人,而他却缺乏足够的常识去处置膛内还留有子弹的枪支,最后他只好把这把还上着膛的手枪放在地上去处置被击中的嫌疑人——因为现场没有桌子给他放置射击完毕的枪支。

不仅是射击训练需要模拟实战情形,即使是其他的训练也应该模拟实战情形。比如说有些单位的抓捕训练是穿着全套制服和装备来进行的,另一些单位的抓捕训练则是穿训练服来进行的。当实际遇到与抓捕对象的纠缠时,后者训练出来的警察就可能会发现原来练过的一些技巧可能由于制服和装备的妨碍而施展得不顺畅了。

所以如果平时就有意识地模拟实战动作来进行训练,如果有足够的培训和练习,那么当养成习惯后,遇到实战时就会下意识的作出正确的动作。但如果平时只按照比武考核的动作来进行训练,养成习惯后,遇到实战时就可能下意识按照比武考核的动作进行作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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